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再出重拳 严惩黑恶势力——马明君涉黑团伙受审 首犯一审被判22年 该案是我市继801案件后又一扫黑除恶战果

2019-10-25 14:23:23 股票 来源:中国财经新闻网

漯河台消息:

10月23日,漯河市临颍县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,通报马明君涉黑团伙案审理情况。记者了解到,该院认定马明君等13名被告人构成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,依法判决首要分子马明君犯组织、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,挪用公款罪,敲诈勒索罪,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,聚众冲击国家机关罪,妨害公务罪,开设赌场罪,数罪并罚,决定执行有期徒刑22年,剥夺政治权利4年,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。

记者了解到,该黑社会性质组织其他成员分别被判处3至20年不等的有期徒刑,并处数额不等的罚金。该案共计48名被告人,涉及11个罪名,24起犯罪事实。临颍县人民法院受理后,于6月22日公开开庭审理。庭审活动历时一周。

该院审理查明:以马明君为首的黑社会性质团伙,自2007年以来在社会上插手民间纠纷,充当“地下执法队”,行动中分工明确,有组织地利用滋扰、纠缠、哄闹、聚众造势及所谓的“协商”、“谈判”等手段,大肆实施犯罪行为,致使当地群众、企事业单位产生心理恐惧。

该院审理认为:该犯罪组织具备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组织特征、经济特征、行为特征和危害特征,应当认定为黑社会性质组织。该组织通过敲诈勒索、开设赌场、制假售假等手段,大肆攫取经济利益,通过“分配利益、宴请参与人员”等方法,激发组织成员积极参加犯罪活动,维系组织发展。该组织多次以暴力手段或其他方式插手民间纠纷,强行介入工程项目,多次实施敲诈勒索、破坏生产经营等违法犯罪活动,在当地造成了极为恶劣的影响。该组织多次实施聚众冲击国家机关、聚众扰乱社会秩序、破坏生产经营等违法犯罪活动,干扰、破坏了国家机关、当地部分公司、企业及个人的工作、经营、生产、生活秩序,影响恶劣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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