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长春砍手门判决过重(长春砍手门判决离谱)

2022-09-07 16:55:14 动态 来源:
导读 大家好,乐天来为大家解答以下的问题,关于长春砍手门判决过重,长春砍手门判决离谱这个很多人还不知道,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!1、此案已

大家好,乐天来为大家解答以下的问题,关于长春砍手门判决过重,长春砍手门判决离谱这个很多人还不知道,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!

1、此案已于2013年2月6日,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,吴天昊案法院判决:  郝升山、林忠成死刑,剥夺政治权利终身;  郭守佳无期徒刑、刘春光无期徒刑,剥夺政治权利终身;  吴和举14年;杜夏鹃11年;张纯洁10年;仁术程8年;郝志鹏5年;申立仁5年;陈永哲5年;彭立刚5年;张也3年6个月;赵逊3年6个月;李慎龙3年。

2、  中学生郝志鹏判了5年(郝志鹏的父亲死刑,母亲杜夏娟11年)。

3、  事件回顾:2011年10月8日,被害人吴天昊在长春市东岭南街百屹篮球馆内打球时,与郝志鹏言语不和,发生肢体冲突。

4、在撕扯过程中,郝某的眼角受伤。

5、随后,郝志鹏的父母纠集17人冲进球场,将吴天昊左右手臂割伤。

6、9日上午10点,被害人吴天昊因失血过多,在医院不治身亡。

本文分享完毕,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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