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明知友醉酒仍借车致事故 赔偿36万

栏目:热闻      📅 发布时间:2026-08-12 19:00:42

李某近亲属诉至法院,要求周某赔偿因李某发生交通事故死亡造成的各项损失。李某明知自己醉酒,且无驾驶资格,却驾驶他人的机动车上路行驶,发生单方交通事故,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,是造成涉案事故的直接原因。而周某作为共同饮酒者和涉案车辆的使用人,明知李某大量饮酒,处于醉酒状态,不但不进行劝阻,反而让其驾驶车辆,并且对其是否具有驾驶资格未尽到审慎注意义务,致使李某驾驶车辆发生交通事故而死亡,存在一定过错,应当承担相应赔偿责任。鉴于李某存在过错,应当减轻周某的赔偿责任。且目前尚无证据证明周某存在对李某劝酒、灌酒的行为。结合双方过错程度及本案实际情况,法院酌定被告周某赔偿原告各项损失36万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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