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二天提车后,他跑了四个月网约车,因高血压发作想退车,公司同意退车但要求补齐剩余两个月租金。桂先生赶回杭州质问,公司提出给1万元私了,称“车你还不起,金融公司会拖走当二手车卖了抵烂账”。目前法院已经判决,桂先生需偿还贷款本金、违约金及车贷共计25万元。司机作为贷款人需对金融公司承担还款责任,即便车辆已退还租车公司。此事提醒广大从业者,签订大额合同时务必逐条阅读条款,涉及人脸识别更应慎之又慎,警惕“以租代购”陷阱。